遇見,不代表遇對

最近,乾妹跟男朋友分手,看在我的眼哩,或許這樣對她會比較好。

一直以來,她不斷的停停走走,追求著那所謂的「盲目愛情」,往往給自己的卻是最大的傷害。

站在旁觀者的我,雖然有給她意見的權利,但是站在長輩的角色,或許讓她去體會過才知道什麼才是自己要的。



孫燕姿的「遇見」,或許也訴說著成是男女渴望愛情的擁抱,給自己一個依靠的港口,但沒有目標的渴望,卻是一種傷害。

或許,人都是在傷害中學會成長,只是這樣的方式,不會太可悲嗎?


我們不想讓自己去受到傷害,學會用謊言去欺騙別人,把自己捧的高高的。

一位歌手曾唱過一小段「就是簡簡單單的愛過......」。

我們,不是只要一個簡簡單單的愛就好了嗎?

為何要讓自己受到如此狼狽的傷呢?

只是我們自己,無法看清自己想要的是甚麼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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